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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南京劳动争议的律师劳动调解委员会有哪些受理范围?

2020-09-09 18:22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劳动调解委员会是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纠纷的单位,如果两者之间存在着矛盾、纠纷无法调解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调解委员会来进行调解,它也会进一步的受理。

劳动调解委员会是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纠纷的单位,如果两者之间存在着矛盾、纠纷无法调解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调解委员会来进行调解,它也会进一步的受理。那么劳动调解委员会有哪些受理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书还可以上诉吗?
 
咨询南京劳动争议的律师劳动调解委员会有哪些受理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生的纠纷。职工对企业给予的开除、除名、辞退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而引起的争议,以及因职工辞职、自动离职等与企业发生的争议,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的规定发生的纠纷。国家对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均作了一系列规定。职工对用人单位执行上述规定的做法有不同意见而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依法调解的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书还可以上诉吗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后,对调解结果不服不满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后,对调解结果不服不满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南京劳动争议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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